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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涉农资金职务犯罪的对策
时间:2010-05-12  作者:陈阳  新闻来源:淮滨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年来,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犯罪数额越来越大,犯罪人员越来越多,既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又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因此,预防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严格把关,提高素质。上级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基层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关,严格用人条件,把那些思想纯洁、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和能够在基层坚守岗位的人选派到基层组织单位工作;对那些素质低劣、有不良行为的人员,该调整的及时调整,该清退的坚决清退,确保基层组织单位人员的纯洁性,在群众中树立基层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从现状上看,加强对基层组织单位的管理主要是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高度重视乡镇基层组织单位的工作,基层组织单位人员处在一线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其素质的高低和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要把基层组织单位真正当作面向群众的窗口和联系群众的桥梁,切实建设好、管理好。二是上级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手抓好站所的管理,研究和解决基层组织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好规章制度,要督促基层组织单位严格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特别是要把人、财、物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经常进行检查,及时问题,及时纠正。

  三、标本兼治,巩固阵地。在坚持依法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要实行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首先是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的思想教育,采取集中培训、专门辅导、座谈讨论、网络传输、知识竞赛、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切实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廉洁纪律、法制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在涉农资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其次是要大胆创新管理机制,针对基层组织单位直面群众的状况,要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它们基础阵地的重要作用。

  四、双管齐下, 打防并举。打击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是特殊的预防,是震慑犯罪的有效手段。但仅仅靠打击还远远不够,做好预防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必须打击与预防双管齐下。打击是预防的首要环节和基础,预防是打击的巩固和深化。检察机关必须强化手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增强预防职务犯罪效果,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措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结合办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使农村工作人员知法懂法,自觉遵纪守法,使广大公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要开展好个案预防,提出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检察建议,协助党委、政府解决事关当地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办一案,治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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