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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督查工作

时间:2013-08-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督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以确保政令畅通、检令落实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创新工作措施, 有效促进了督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责任,提高督查工作认识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对干警进行督查工作重要性教育,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是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的重要手段,转变机关作风、实现各项决策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 该院专门成立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了以办公室为主体,政治处、监察室、案管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督查工作机制,改变了原有的督查工作“单兵作战”的被动局面,有力推动督查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明确重点,细化督查工作范围

该院认真落实“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责任分工、协调配合,注重效率、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将上级院重点的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目标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事项, 上级院、县委、政府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以及上级交办事项(案件),均纳入督查督办范围,使督查督办工作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如今年我院重点对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重点工作分解项目进行了决策督查,取得良好的成效。

三、创新方法,提升督查工作质量

为防止督查督办工作流于形式,该院不断探索、创新督查工作方法,针对过去对督案件、事项只是简单登记,作口头交接,督查督办内容无依据,督查督办效果不佳、质量不高的问题,该院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对督查督办案件、事项进行编号管理,对需督查督办的事项(案件)制作成《淮滨县人民检察院督查督办处理单》报检察长审批。二是严格交办手续。检察长批准督查督办件后,办公室立即制作《淮滨县院人民检察院督查督办通知书》,写明要求及办结时间,交承办部门办理。三是严格督促催办。院办公室对督查督办案件、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办理督查督办件进展情况,做好协调和汇报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共顺利办结各督查督办事项7件。

 四、科学管理,增强督查工作实效 

 在认真总结督查督办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该院制定了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将督查督办工作纳入全院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加大奖惩,并就督查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工作程序,整改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使督查督办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有力促进了该院机关效能、工作质量、办公效率和执法作风的全面提升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