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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检察院积极构建“四个平台”切实强化车辆管理

时间:2015-05-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车辆管理,更好服务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淮滨县检察院积极构建学习平台、制度平台、信息平台和监督平台,采用管人与管车两手并抓、制度和程序双管齐下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构建学习平台,提高能力。坚持每周一学,注重边学边练、边学边用,提高驾驶人员的实践能力。如今年3月份,我院开展了驾驶人员大练兵活动,设置了5个比赛项目进行比赛,通过活动开展,有效提高了驾驶人员的驾驶技能。此外,该院还坚持重大节假日前,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教育,通过启发引导、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安全文明驾驶知识测试等方式,引导全体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规范驾驶。

    (二)构建制度平台,形成合力。不断创新和完善车辆管理工作机制,做到检务保障车辆服务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责任有落实。实行所有车辆由机关服务中心集中管理,业务部门办案用车由部门相对固定使用,但需服从统一安排。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车辆购置、分配、年检、保险、维修、报废等事项。车辆实行主管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和固定驾驶员三级负责制,每辆车都要有一名责任人(固定驾驶员)专人驾驶、专人管理,各车辆责任人(驾驶员)应严格管理车辆及相关手续证件。

    (三)构建信息平台,节约财力。为全面掌握检务保障车辆情况,实行检务车辆电子信息“一账式”管理。对每辆车从购置开始至报废建立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认真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公里数、保险、维修和保养费用等信息,并做到实时更新、一目了然,发现异常及时追踪,查出问题及时解决,积极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保养、维修费用。随时根据档案检查检务保障用车日常管理规范是否到位,全力保障办公、办案用车。 

    (四) 构建监督平台,增强威力。该院构建计财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定期检查机制。严格执行派车单和出入车辆登记制度,坚决防止私自用车、滥用警车的现象发生;严禁公务用车停放在宾馆、酒店、洗浴、歌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门前;严禁违反交通安全法规乱鸣警笛、超速、超员、闯红灯、逆行等不法行为,不准开特权车、霸道车;在双休日与节假日实行公车封存。严肃用车纪律,对发现违规的情况坚决予以通报,切实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