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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放羁鸟归林 促和谐共生

时间:2022-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这只可爱的‘小家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学名斑头鸺鹠,大多在白天活动和觅食,能像鹰一样在空中捕捉小鸟和大型昆虫,主要以各种昆虫为食,也吃鼠类、蚯蚓、蛙等动物……”7月28日上午,淮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庞连华及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和县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在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现场放生了1只斑头鸺鹠,让其重归大自然怀抱。

  据悉,此次放生的斑头鸺鹠,系该县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民警当即联系县林业局救助站,请求对其进行救助处置。县林业局救助人员现场确认,这只受伤的猫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头鸺鹠,并将其装箱带回救治。在经过一段时期救治后,这只斑头鸺鹠已伤势痊愈,达到可放生回归大自然的条件。县林业局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沟通后,决定共同将其在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安全放生。
  放生现场,庞连华副检察长和县林业局的技术员一起来到方家湖边的绿地,小心翼翼地把“小家伙”从箱子里捧出来。那一刻,它或许是感受到了熟悉的绿意,迫不及待地挣扎了起来。它等不及与大家告别,就使劲扇动着翅膀,扑棱棱地径直飞向丛林深处,直到消失在大家目送的视线中。看着“小家伙”重获自由,欢快地飞入丛林里,大家脸上不约而同地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贯彻落实绿色司法理念的内在要求。今后工作中,淮滨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以及生态环境的意识,促进生态淮滨建设。”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庞连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