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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鱼”变“补鱼” 守护“生态绿”

时间:2023-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四月的淮河水清岸绿,景色宜人。4月14日,淮滨县检察院会同淮滨县法院在淮河干流邓湾段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2022年3月,两名涉案当事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内采取国家明令禁止的渔具进行非法捕捞鱼类,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此举不仅破坏了淮河的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淮滨县检察院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在淮河干流增殖放流鱼苗。实现“公益诉讼禁之于渔,增殖放流还之以鱼”,让“捕鱼人”变“补鱼人”。

据了解,增殖放流是指采用人工方法直接向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或移入渔业生物的卵子、幼体或成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群落结构的生态修复方式。

增殖放流现场,在检法两院干警的监督下,两名涉案当事人将购买的5000余尾鱼苗分多次倒入淮河。伴随着一阵阵“哗啦啦”的清脆水声,一尾尾鱼苗欢快地跃入水中,一时间水花翻腾、鱼儿跃动,碧波荡漾的淮河注入了新的生机。“以前不太懂法,今后一定引以为戒,积极向身边人宣传,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保护环境。”其中一名当事人说。

下一步,淮滨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写好公益诉讼“水文章”,答好公益诉讼“生态卷”,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推进水域生态治理,为建设“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