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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二十大 榜样在身边】陈朋:法治之光的追梦人

时间:2023-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他以法为器,让良善身披锋芒;他敢于担当,让胸前的检徽在磨砺中熠熠发光;他勤勉好学,一步一个脚印地追梦法治之光;他奔忙的脚印里,时光已悄然把执着雕刻成信念的形状。

他,就是淮滨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陈朋。从检十二年来,陈朋先后获得过“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全市十佳公诉人”等诸多荣誉。

越是难啃的骨头,越要啃!

2018年,陈朋参与办理一起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该案是市监察委移送给信阳市检察机关的“第一案”,信阳市检察院指定淮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院领导慎重考虑后,将重任交给了陈朋和他的办案团队。

“职务犯罪办理工作遇到了监检衔接的现实问题,对于如何实现留置措施和逮捕强制措施的无缝衔接等问题,当时没有任何规定可循。”陈朋表示。

“越是难啃的骨头,越要啃!”陈朋和他的办案团队迎难而上,他们与监察委的同志们一道,多次深入讨论案件的衔接流程及留置与逮捕转换程序,并针对案件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意见,并建议补充有关证据,最终使此案证据固定得更加全面。

十一个日夜加班加点,三次讯问嫌疑人,阅卷五册,制作审查报告132页,最终在2018年3月29日,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4月13日,淮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河南省信阳市首例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调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诉判一致。此案不仅是信阳市监察委成立后留置“第一案”,也是河南省首例宣判的留置案件。该案的宣判,标志着信阳市检察机关受理的监察委“第一案”顺利办结,该案也相继被检察日报和最高检公众号长篇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哪怕是疑难案件,也要办成精品!

“哪怕是疑难案件,也要办成精品!”陈朋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他的办公桌上永远堆满了卷宗、工具书、参考书,他始终把工作当追求,把岗位当责任,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优质高效办理案件。即使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他也从不降低工作标准,始终坚持“必须把案件办到极致”的信念,在提前介入侦查、提审、开庭、审查起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复勘中周而复始,磨炼本领。

2020年,陈朋办理了办理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作为全县首个涉及游戏外挂的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该案即引来了广泛关注。2021年2月,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到淮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面对涉案罪名、犯罪手法新颖、账目繁杂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陈朋和他的办案团队把求极致的精神践行到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细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终于繁杂的案件事实变得一目了然。

经审查查明,中学文化的王某自学了易语言、源代码等专业知识后,开发出了外挂程序“归途”,并发展了郑某、李某等10余人为下线,王某隐藏幕后。该外挂程序安装后会自动创建进程,并使用序列号由控制端服务器激活,进而控制电脑运行的游戏程序,从而对目标游戏实现功能控制。该应用程序的相关功能属于修改和破坏应用,对游戏的正常操作流程和正常运行方式造成了干扰,是导致系统运行游戏程序不稳定的破坏性程序。在清楚的事实和扎实的证据面前,王某自愿表示认罪认罚。

2021年,淮滨县检察院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郑某、李某等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

练“绣花功夫”,当一个极致的“细节控”

“把‘绣花功夫’用到检察办案中,当一个极致‘细节控’!”谈及练就成全市十佳公诉人的秘诀时,陈朋笑着说。

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是陈朋始终恪守的座右铭。在办理案件时,他以“求极致”的心态化身“细节控”,以“绣花功夫”从细微处发现疑点,还原真相,惩治犯罪。

2015年,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对杜某移送淮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承办检察官陈朋在审查时,敏锐地发现了案情疑点。杜某涉嫌多次入室盗窃行为,其中,杜某于2014年10月30日驾车窜至淮滨县某商贸城李某家中,用从李某厨房中翻出的菜刀撬开卧室柜子抽屉,盗窃现金1300多元。杜某作案时,被李某及邻居熊某当场发现。杜某携带菜刀逃跑,熊某上前抓住其肩膀,杜某举起菜刀威胁,熊某被迫松手,杜某趁机跑出门外。

杜某归案后,向侦查机关否认其有持刀威胁情形。陈朋仔细审阅卷宗,并查阅了大量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认为该“入户盗窃”行为疑似转化为“入户抢劫”行为,如以普通盗窃罪提起公诉,可能放纵打击犯罪。

陈朋主动与侦查机关承办人沟通,交换意见,并指导侦查机关围绕案件疑点,结合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述之间矛盾点进行调查核实,针对性讯问,收集固定证据。

在形成有效证据链后,该院以抢劫罪对被告人杜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实施入户盗窃行为,且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应认定为入户抢劫。法院支持公诉意见,以抢劫犯罪被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十年,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刑事诉讼的公平与正义。

心若有所向往,何惧道阻且长。陈朋始终不忘自己岗位上的那一份责任,时刻催促自己整装待发,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用心追寻着法治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