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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安全引导 超载车酿造严重事故

时间:2010-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由淮滨县检察院立案查处的县公路局超限站工作人员张长征、李杰玩忽职守案,淮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二人免于刑事处罚。

  2009年9月30日,司机刘炳明驾驶拉沙车沿淮商公路由南向北行至桥头超载超限检查点时,值班的二中队路政员李杰违反工作规定,按照队长张长征的安排及工作惯例,直接对刘炳明进行罚款50元的决定,未及时消除该车的超载危险状态。当拉沙车进行修理时,超载过重的沙子突然倾斜溢出,将修车工张洪权、流动补胎点老板张敏填埋死亡。经淮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该事故为责任事故。

  淮滨检察院认为张长征、李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对违法违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执法检查中,未履行职守,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罚代管,玩忽职守,导致二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经依法提起公诉后,县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