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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检察院三措并举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时间:2014-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通过采取“完善办案机制、延伸检察职能、加强宣传引导”三项举措,重点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有效保证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完善办案机制,依法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该院加强内外沟通配合,建立和完善各项办案机制,加大打击食品安全案件力度,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防治。一是建立快捕快诉机制。在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组织专门办案力量,实行快捕快诉机制,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有关食品安全案件,保证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内依法快速介入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二是建立食品安全案件联席会议机制。该院会同公安局、法院以及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不定期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研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开展专题研究和解决,并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信息进行共享,确保食品安全综治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建立协作研讨机制。该院积极组织侦监、公诉部门干警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的特点和办案难点展开个案研讨,共同研究解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刑事政策把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如在办理余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由于庭前进行了研讨,承办人在法庭上以严密的论证分析驳斥了余某及其辩护人的辩解,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

    二、延伸监督职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预防该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延伸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办案资源,着力转化办案成果,使食品安全预防常态化。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预防监督。通过举办预防讲座、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筑牢食品安全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如今年四月份,该院组织县卫生局中层以上干部到新县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很多参观人员表示收获很大,对职务犯罪有了更深的认识。二是督促监管部门强化履职。督促食品监督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防止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促进行业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防范机制建设,从原料、渠道和市场等各个环节掐断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产业链。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强化风险研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实现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如该院在办理一系列“毒豆芽”案件的同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食品监督、卫生部门进行规范整治,均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加强宣传引导,构建食品安全防控网络该院充分利用媒体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增强对食品安全防控的参与意识。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开展了“食品安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识别防范能力。今年9月中旬,该院抽调公诉、预防等部门干警10余人,在县工行门口及产业集聚区检察工作站、台头检察室同步开展了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安淮滨”的食品安全日活动,通过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实物对比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参与群众达400余人次。二是畅通案源渠道。动员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犯罪行为,在接访大厅向来访群众发放食品安全领域犯罪以及相关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宣传资料,注重从群众举报、媒体报道、街谈巷议等方面发现食品安全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向侦查部门转交。三是营造联合打击态势。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法院、公安、农业、工商、食药品监管、畜牧等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统一法律政策,形成惩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合力,加大打击力度,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