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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检察院采取“四到位”措施开展社区矫正监督

时间:2014-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采取“宣传到位、监督到位、指导到位、帮扶到位”四项措施,积极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了270名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宣传到位。该院检察干警走进各社区基层,利用农村逢集人员集中时机开展散发宣传单、办展板、组织群众座谈、上法制课等活动,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一方面让管理机关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工作;另一方面让群众充分了解社区矫正的意义,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责任参与意识,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监督到位。该院坚持“环环检察、重点突出”的原则,在交付执行环节重点检查交付执行法律手续是否合法、完备;在执行变更环节重点检查矫正对象违反法律规定情况,是否依法进行了处罚或及时收监执行;在执行终止环节重点检察是否依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如今年9月份在基层乡镇司法所检察中,发现个别司法所存在档案不全,缺少《监外执行罪犯刑罚执行流程卡》,甚至无台帐的情况,立即督促及时纠正,对久拖不改的,及时上报上级机关解决。目前,全部社区矫正对象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三是指导到位。建立了专门的检察档案和台帐,做到对每个社区的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走访相结合,坚持每年二次到社区矫正机构查阅工作档案,对监管措施、维护权益措施提出相关指导意见。保持与社区矫正机关的联系,对上级机关下发的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及时送到社区矫正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进行解答。

    四是帮扶到位。该院在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过程中,特别注意对其合法权益的维护。通过参加人大,政协代表组织的活动,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座谈、约见谈话等形式了解其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如该院干警协助马集镇社区为2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解决了低保问题,在台头乡社区,为3名社区矫正对象帮助介绍工作,为1名社区矫正对象创业提供帮助,与多个部门协调,为其提供发展空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