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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好了,我们的生活才更好

时间:2019-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5日,正值第48个世界环境日。从上午8开始,期思镇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附近的村民,就陆陆续续地来到了保护区的巡回法庭的空地上有序坐好,上午10,淮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某滥伐林木案在这里公开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1011日、12日,被告人余某未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熊某、吴某等人,将其购买的位于王店乡吴楼村孟营组向阳路北农地的杨树砍伐。经淮滨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鉴定:现场被伐杨树共计30棵,折合立木蓄积19.009立方米。

     “你知道伐树要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吗?”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余某发问

  我知道要办林木采伐许可,但是我想着这次就二三十棵树,跑到城关办证又麻烦,不值当,就抱有侥幸心理。余某的嗫嚅声音在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旷野中显得很小。

  公诉人对余某“林木砍伐不仅会对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如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也会对局部地区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森林法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规范林木采伐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环境,以保证林木的可持续发展。这30棵树在众多林木中仅占小小的比例,但今天你随便伐30棵、明天他又随便伐30,再大的林子也要光秃秃了,没有了青山绿水,就没有我们的美好家园。

余某不住地点头,“我错了,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请司法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余某悔恨交加,当庭认罪悔罪。

“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宣判。”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余某余某滥伐林木案经过近两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1030分,庭审结束。

淮南湿地是以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环境和湿地生态系统为主的自然保护区,是大自然对淮河儿女的美丽馈赠。“我们之所以在48个世界环境日,把庭审选在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就是为了增强保护区附近村民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淮滨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建超表示。

在庭审现场,村民老李由衷地说:“检察官说的在理,环境好了我们的生活才更好,滥伐林木不仅是犯罪,也会破坏生态环境,这事我得给亲戚朋友们都讲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