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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绿水青山守护者

时间:2019-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地处国家级开发区,近年来,我们秉承“小院大作为”理念,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刚性,在公益诉讼工作向更广阔领域探索的同时推动其向纵深发展,争当绿水青山和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树牢新理念,同向发力强实效。为服务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院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开展公益诉讼有关工作,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者有机统一。一是变“闭门监督”为“开放监督”。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在送达检察建议时举行公开宣告会,深入同有关责任单位沟通交流,提升其保护公益的主动性。同时,不定期为行政机关举行公益诉讼“公开课”,向其讲解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汇报沟通,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与指导。在开展湖泊专项治理活动时积极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就区内湖泊围网围栏拆除情况及区内湖泊保护现状进行了视察调研。三是联合政法机关打造公益诉讼“高速通道”。与公安、法院建立立案沟通和诉前沟通等机制,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时就焦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搭建新机制,流程规范保质量。一是“内外结合”下好公益诉讼“先手棋”。我院通过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普及公益诉讼知识,鼓励群众举报线索,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和上级巡视督察等契机,紧盯公益诉讼热点问题,积极摸排寻找线索。二是“四必须”工作法提升案件质量: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案件线索;必须对线索进行筛选、研判并及时报请立案调查;必须坚持每案必访,做到走访调查同现场勘察相结合,并适时采用区块链技术锁定关键证据,保证案件证据真实性、客观性;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司法行为。三是“定期回访”确保公共利益得以修复。我院“诉讼”与“执行”并重,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后,定期回访并实地查看整改情况,督促行政机关治理“顽疾”。

  拓展新阵地,公益保护全覆盖。我院不断转换视角,努力发现和解决破坏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先后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多个专项活动,围绕违法排放污水、填占湖泊、违法围栏围网投肥养殖、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违法拖欠税金、违法填埋固废、食药品安全、医疗废物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领域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并积极回应文物保护、共享单车违规停放和堆积等社会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