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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为合适成年人颁发聘书暨培训工作会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淮滨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为合适成年人颁发聘书暨培训工作会”,揭开了合适成年人专业化办案的序幕,较好地解决刑事诉讼活动中法定代理人缺位时未成年人的司法权益保护问题。县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教体局等单位的16名受聘人员,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健和未检部门的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高检发(2020)9号《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淮滨县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办法》。方健副检察长代表院党组为受聘的16名合适成年人颁发了聘书。团县委沈林林同志代表合适成年人结合工作经历,从“加强关爱、主动作为”的角度谈了自己的感想,并号召大家积极履职、担当作为。  

  最后,方健副检察长现场为受聘的合适成年人进行了工作培训,并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影响恶劣,合适成年人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的推进落实,将会较好地解决这类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要专业深入合适成年人要明确合适成年人的职责定位,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的权利认和义务,认真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切实发挥合适成年人在沟通、抚慰、教育和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要务求实效合适成年人要切实承担起“临时监护人”实际作用,为保障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人力支持;要加强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落实,真正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