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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带你了解赔偿保证金制度

时间:2023-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制度的依据

2022年10月31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信阳市公安局、信阳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工作办法》;2023年7月25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

2.什么是赔偿保证金制度?

“赔偿保证金制度”即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近亲属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者因为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主动向办案单位表明赔偿意愿的,可以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公证机构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办案单位可以对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或者予以从轻处罚。

3.制度的作用

制度详细规定了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原则、范围、标准及程序,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真诚悔过,自愿赔偿被害人的,可以作出从轻处理的建议或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符合制度规定的,在公证机构足额缴纳赔偿保证金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予拘留、不提请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适用缓刑等决定。该制度在保证国家权力和个人正当利益都能得到有效维护的前提下,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处理和解决赔偿上的利益纠纷,前置化解社会矛盾,使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均受到法律保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