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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检察院概况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在管辖区域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职责是:

1、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4、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对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6、对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的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淮编【201515号文批复成立的一级行政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无下属财政全供独立核算二级单位。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没有所属单位(二级机构)。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70.9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1.97万元,下 降6.48%。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单位运行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1,47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0.9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 1,47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44 万元,占95.41%;项目支出 67.55万元,占4.5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470.9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01.97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单位运行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70.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1.97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单位运行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0.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372.61万元,占93.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3万元,占3.41%;卫生健康支出16.86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31.29万元,占2.13%。

(三)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99万元,支出决算为 1,47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6.01万元,支出决算为69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7.55万元,支出决算为6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6.05万元,支出决算为58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69万元,支出决算为4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8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29万元,支出决算为3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9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 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0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 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 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94万元,支出决算为 53.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办公办案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占8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占11.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没有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7.94万元,支出决算为47.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94万元,购置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检查,来淮调研。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1个、来宾5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在年初预算编制时设置了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目标,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 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评价小组针对每个项目到相关预算单位实地查资料听汇报,必要情况深入一线去调查评价。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上传的自评表进行审核,发现问题或有疑问的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并改正。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 年,我院对县院机关检察专线线路租赁运维费、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项目、院机关业务装备购置及升级维护经费项目、院机关检察业务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从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看,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整体较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项目预期的绩效目标完成率高,完成项目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三)以单位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 年,我院组织对“机关检察专线线路租赁运维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我院相关部门证据审查严格,资金使用规范,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了司法工作开展的科学性。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我院部门职责和相关 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较为明确,评价指标体系较完整,评价标准较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该 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95.7 分,项目评价为“优”。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07.41万元,支出决算为50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