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需要收集的材料:

1、启动程序前:监督立案线索来源的有关材料(控告材料或询问笔录),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移送侦查机关处理函,公安机关超过合理期限办理的相关材料,如:接处警记录、受理登记表等);立案监督案件审批表(上级院审批表);

2、启动程序中: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审批表(本院审批表);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审查意见书;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

3、监督立案后:纠正违法通知书;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

  

 需要收集的材料:

1、启动程序前:显示有关犯罪的侦查笔录或其他材料;移送侦查机关处理函,公安机关超过合理期限办理的相关材料;立案监督案件审批表(上级院审批表)。

2、启动程序中: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审批表(本院审批表);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审查意见书;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

3、监督立案后:纠正违法通知书;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