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保护国有财产维护国家利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淮滨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保护国有财产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案件,通过公益诉讼构筑国有财产流失“防护堤”,保护国有财产,维护国家利益,案件的办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4月,淮滨县院在对2017年所办案件进行公益诉讼线索梳理过程中发现,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中,由于工作人员在履行小额担保贷款资料审核及担保人资格审查职责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尽认真审核义务,致使部分贷款人在冒用申请人或担保人身份信息、提供虚假贷款资料的情况下,顺利贷款并到期不还款,涉案金额一百多万元。淮滨县检察院民行科掌握这一线索后,分析认为,虽然该案刑事部分已经完结,但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尚未纠正,该案具备提起公益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情形,遂依法进行了调查。办案组通过查阅案卷对案情进行梳理、调取行政机关权利清单、重点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与国家利益侵害后果之间的关联性进行考量,审查小额担保贷款材料、调取银行小额担保金贷款扣划说明及创业担保贷款逾期台账、询问相关当事人,证明了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对国家利益损害之间的关联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同时还查明,虽然案发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追回了部分贷款,但截至目前,经查证的仍有7笔贷款35万元尚未追回,国有资金仍然处于流失状态,国家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淮滨县检察院认为,作为小额担保贷款审核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职责对到期贷款进行回收和清欠工作,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尚未完全采取有效措施追回剩余贷款,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淮滨县检察院于2018年4月27日向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积极组织力量依法及时追回未偿还的7笔贷款35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同时要自查自纠,摸排清查类似情况,举一反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和责任,避免类似情形的发生。

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该局负责人多次与淮滨县院联系,征求意见、商讨措施,同时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下一步将对逾期不还款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尽最大努力挽回国家损失。同时该局以此为鉴、以案促改,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本案的成功办理凸显了检察建议的刚性效果,同时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的进程中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