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赵星海在淮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报告了该院近五年检察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思路。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牢记总书记“两个更好”殷殷嘱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为建设“滨淮福地、临港强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以强烈的检察担当服务大局发展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疫情阻击战。勇担扶贫重任,帮助199户贫困户实现高质量脱贫。狠抓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发出检察建议15份。紧盯风险化解,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18件18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检察干警率先捐款捐物,受到县红十字协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完善“‘院站点’护航企业发展”模式,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品牌工作。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推广“云链检企”服务平台。开启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涉企案件指标均处于全市先进位次。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凡黑必扫、除恶务尽”,依法起诉16件66人,依法追捕追诉6名涉恶犯罪嫌疑人。2021年我院被信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集体,第一检察部荣立集体三等功。
二、守护安定,以务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严打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精准打击刑事犯罪。2017年以来,依法批准逮捕827件1175人;依法起诉1518件2025人。
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创新构建“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专业化办案模式。32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80余次。
多元多维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168人,不起诉93人。做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2人次。
三、深耕主业,以优质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发力”。充分发挥对刑事诉讼“全链条”监督职能作用,既不放纵犯罪也不冤枉无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21人;监督撤案23件23人。
民事检察“向实突破”。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6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9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4件。
行政检察“向准求效”。发挥“一手托两家”双重监督作用,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6件,与县法院联合印发《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探索行政纠纷化解路径。
公益诉讼检察“向精拓展”。“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发出检察建议41份。
四、守正出新,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机构精简44%。建立检察官责任清单,深化绩效考核。落实领导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408件。
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改革。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10次,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复杂案件50余次。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认罪认罚审结893件1189人。
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使用“三远一网”办理案件,应用远程提审304件474人,远程庭审42件57人,远程送达文书1000余份。建成多功能检委会会议室、公开听证室、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
五、强基固本,以坚定的政治忠诚打造检察铁军
政治建检把牢方向。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实施“三点一线”党建工作法,院机关党总支被市委表彰为202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素质兴检提升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116期4000余人次。注重培育高端案例,共有14个案件入选市级以上典型案例。
从严治检规范司法。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勇于查纠整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人,整改纠正顽瘴痼疾问题42个,建立健全制度规范61项。
六、接受监督,以自觉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五学联动”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汇报多次得到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邀请其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0余人次,20余项工作获得代表委员点赞。加大检察职能宣传,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120篇,制作微信公众号530期。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信息2583条、法律文书1148份、重要案件信息612条。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申请网上阅卷477人次。利用“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机制,对2199名当事人及律师实现应访尽访。
五年来,我们凝心聚力、团结拼搏,实现了“全面争先”的工作目标,共有97个集体和156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连续7年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21年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表彰为节约型机关;连续五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20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省总工会评为河南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执法满意度连续3年保持全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2021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2022年检察工作意见
2022年,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保先进位”为目标,以“狠抓落实、提升水平”为主线,以“抓党建、重业务、强队伍”为中心,以“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围绕全市“1335”工作布局、全县“1455”实施路径,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笃行,注重政治导向务实功。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砥志研思,注重民意导向办实事。落实好“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领导办信工作,抓好“三零”平安创建。
三、恪尽职守,注重目标导向出实招。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围绕重点业务指标,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四、精进励新,注重问题导向谋实绩。健全完善检察干警业绩评价、绩效考核、特别奖励等细则。探索检察大数据在融入办案、辅助办案的具体运用。
五、履践致远,注重严管导向求实效。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司法理念、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业务水平、监督能力有效提升。
六、从谏如流,注重责任导向增实力。坚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听得到”“跟得上”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