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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遵循规律、提升质量为主题,以素质建院、发展兴院、创新亮院、规范管院为举措,以巩固提高、整体争先为目标,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平安淮滨、法治淮滨、美丽淮滨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融入大局,助力淮滨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服务全县企业发展。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十项措施,指定9名班子成员作为重点企业联络员,定期走访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积极打造集院、站、点为一体的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1+1+1”模式,努力使企业在优质、高效、安全的环境中健康发展。在县产业集聚区设立高标准的服务企业工作站,在工作站推行周问询、月会商、季通报、点名预约接谈等制度,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企业的距离;在麦得隆食品、浙商纺织厂等重点企业分别设立了检企共建联络点,把与企业互动的阵地前移至一些条件适宜的重点企业内部,点对点、面对面地开展量身服务。上述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并被检察日报、河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座谈会在我县召开,对我院主动服务大局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扎实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检察情、守护淮河水为主题,积极派员对淮南湿地保护区进行专项预防调查,撰写的《关于淮南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查报告》得到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我院与县林业局、环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通过联合开展清网整治行动,关闭淮南湿地保护区内的非法砂场和畜牧养殖企业共10余家,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共办理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1416人。

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治安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突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630人,保障了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积极组织32名干警担任村委会法制主任,定期走进乡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开展提升两率大讨论、大走访、大整治活动,有效提高我院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率。坚持扶贫资金项目到哪里,法律监督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积极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9份,堵塞扶贫漏洞先后组织干警深入桂花、滨湖、张里等地开展有特色的法律扶贫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千余人。

二、重在提质增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履行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和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761010人,批准逮捕62680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17 1561人,提起公诉11431447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制度,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04人作出不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3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试行捕前调解程序和赔偿保证金制度,共成功调解79起轻刑案件,及时修复因刑事案件而损害的社会关系。

突出惩防并举,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反,积极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880人,大要案4048人,其中正处级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3人;共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635人,重特大案件11 30人,其中正科级6人,副科级2。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如受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成功办理了信阳市中级法院原正处级审判员陈某贪污受贿103万元、信阳市规划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杨某某(正处级)受贿300万元等案件。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政绩,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1份,均被发案单位采纳;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29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开展预防警示宣传教育 104次,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如联合县纪委举办全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漫画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维护司法公正,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维护法律权威。侦查监督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17人,撤案1822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纠正漏捕4043人,被判处实体刑3437人;纠正漏诉37人,被判处实体刑32审判监督工作: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840人;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36件;执行监督9件;检察促和2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5件;办理二审提请抗诉案件7件,均提请抗诉。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教育24次;书面纠正看守所违法21人次;进行财产刑监督40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1923人;办理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1624人。检察技术监督工作:共办理各类技术案件842,其中技术性证据审查256件,录制同步录音录像454人次。依法办理的王某某挪用公款笔迹鉴定案荣获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十大精品案件第二名。

三、关注民生民利,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严惩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依法办理故意杀人、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4756人;依法办理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73231;依法办理生产销售假酒、劣质食品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14坚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作为查办重点,依法查办此类犯罪案件2331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针对医疗行业竞争的不规范和潜规则,集中查办医疗卫生系统贿赂案件 1717人,取得较好效果。

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我院与县关工委、共青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规定》,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工作制度,共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40人次,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深入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对未成年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76人次,帮助其排除心理障碍,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选派16名年轻优秀的检察干警担任县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先后到淮滨一中、实验小学、王家岗乡中小学等规模较大学校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近8000余人。与县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成立了我县首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通过帮教使3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说理答疑、责任倒查和检察长接访等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502946人次,妥善处理重复访3191人次,开展点名接访98件,检察长接访87件;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3起信访件和省巡视组交办的11起信访件,全部依法按程序及时办结。积极探索防止、减少和有效处置涉检信访案件的方式方法,创新实施涉检信访2+工作法制定的《第三方参与、监督涉检信访工作的实施办法》被省检察院控申处全文转发,市委政法委以《政法动态》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该工作法实施以来,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处置涉检信访事项36件,其中积案13件,均息诉罢访。

四、强化教育管理,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有效强化全院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创新开展寻找身边最美瞬间系列活动,取得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带动效应,该做法被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开展书香检察、德润人生主题朗读比赛、不忘初心、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征文、我眼中的最美干警等活动,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筑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思想基础。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在干警中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读书学习之风、爱岗敬业之风,开展每周一讲”“每日一学”“检察大讲堂等活动,完善干警学习交流平台。把学习培训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干警的最大福利,积极派员参加全省基层全员轮训等各类培训,参训干警达329人次。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学历教育,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共有8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5人已获得法律硕士学位,18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始终把从优待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解决干警实际困难,为每位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组织干警进行健康体检,为外地干警解决食宿问题,有效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关键层面的关键作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执法办案责任,为31名一线办案人员建立执法档案,制定防控措施70余条。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主要内容制作成廉政风险提示牌,摆放到每位干警的办公桌上,时刻提醒干警遵纪守规。认真践行四种形态要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先后进行廉政、履职谈心谈话116人次,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检察工作。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五年来,坚持向县委、人大汇报历年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四项服务工作情况。

真诚接受监督。高度重视、依法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督办、交办事项,共妥善办理该类交办件及事项7件。坚持定期走访代表、委员,组织9名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乡镇走访代表、委员600余人次,收集批评和意见建议70余条。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在门户网站开通代表联络互动平台,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评审、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19场次,加深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推进检务公开。规范一站式检务中心,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院控申接访大厅被省检察院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认真做好案件信息查询和辩护代理人接待工作,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开通网上会见申请、电话预约等服务,为律师行使职业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共公开案件信息1386条,接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辩护人等查询案件367次。加强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和运行管理,积极利用检察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实时发布信息,共在三微平台发送信息2000余条,发布检察宣传短视频30余部,获得网友的好评。其中新媒体宣传作品《淮河岸畔护航人》荣获河南检察好故事提名奖。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院检察工作持续发展、取得重大进步的五年,班子建设明显加强,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业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形象明显改善。五年来,我院先后有5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20余项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推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共受到市级以上集体表彰40 次,被高检院评为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保持了四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共受到市级以上个人表彰82人次,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骨干型人才,18人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18人次立功受奖。连续五年保持检察环节零超期羁押、零办案安全事故、零涉检赴省进京访、零严重违法违纪等4项记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些薄弱环节仍然存在二是部分干警释法说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制度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四是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渠道、联系内容、联系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创新。借此机会,希望大家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进一步改进工作。

 

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意见

 

2017年,淮滨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整体进位、局部争先、个别创优为目标,以优质高效、精准精细为主题,做到五积极、五更加,为滨淮福地、临港强县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主动服务淮滨大局。继续坚持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责是关键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对法治建设和司法保障提出的新要求,实现检察工作与大局同频共振、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将服务大局工作方法由内促外联、积极作为办案支撑、社会联动转变。继续打造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1+1+1”升级版,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主动围绕淮滨港、淮南湿地保护区生态状况开展调查,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取得党和人民的认可和关注;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依法严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

二是积极顺应执法环境新变化,更加有效维护和谐稳定。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健全完善轻微刑事犯罪诉前和解办理机制和未成年人犯罪妥善处理机制。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把法律监督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落实领导包案、点名接访等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和完善涉检信访2+工作法,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积极顺应深化改革新形势,更加注重依法正确履职。优质高效、精准精细作为推动各项检察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撬板引导全院干警转变执法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稳定侦防、做强刑检、拓展民行、聚力环资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自侦查案方面,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办案质量与效果并重,办理本地与外地案件并重,查办与预防并重;刑事检察方面,做到敢于监督、提升效率,守住质量底线;民行政检察方面,做到民行政工作多元化,拓展民行政监督职能;环境资源检察方面,积极申报成立环检专门机构,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四是积极顺应从严治党新任务,更加强化建设过硬队伍。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打造一支信念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合格检察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各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育检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突出强化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能;加强两个责任建设,对发现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既用道德高线予以教育引导,又用纪律底线进行监督约束,筑牢反腐败防火墙

五是积极顺应阳光司法新要求,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继续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坚持重大专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办理情况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时反馈交办事项办理情况,以执法办案的新成效赢得信赖、赢得支持。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继续完善一站式检务中心,积极搭建便民平台;加强门户网站和检察三微管理,提升新媒体时代的检民互动交流能力;主动公开司法办案信息,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和建议权,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以务实的作风、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在今后一个时期,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牢记各位代表重托,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滨淮福地、临港强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有关用语的说明

 

1.      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1+1+1”模式:所谓“1+1+1”一院一站一点一院指院服务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一站指检察服务企业工作站,一点指检企共建联络点,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联动配合,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      涉检信访2+工作法:所谓的“2”就是检察机关一方和信访人一方,所谓的“+”就是中立第三方。通过信访人自主选择第三方人才库中的专家参加涉检信访矛盾化解,破解矛盾化解效果不够好、信访人员缺乏信任感、息诉方法针对性不强、执法办案透明度不足等问题。

3.      非羁押诉讼:指河南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律规定和个案具体情况,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诉讼方式。

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受理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对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向查询人提供查询结果。

5.      合适成年人: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是指检察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依法通知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6.      帮扶教育:指检察机关为依法保护涉罪人员诉讼权利,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社会力量密切配合,建立基地,对涉嫌犯罪但无羁押必要的青少年和外来人员,在诉讼期间组织开展教育考察、心理矫治、公益活动、技能培训等工作,并为刑事司法处理提供意见。

7.      四项服务工作:指信阳市检察机关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和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等四项工作

8.      一站式检务中心:指集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检务公开、信访举报控告、申诉接待为一体,主要承担公开检察事务,对检察诉讼环节的案件统一集中管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控告、申诉等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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