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6日电(记者郑赫南)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42.3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鍦板潃锛氭渤鍗楃渷娣花鍘垮寳宀楁樊娌冲ぇ閬撲腑娈点閭紪锛464400銆鐢佃瘽锛0376-7787099 鎶鏈敮鎸侊細姝d箟缃
鏈綉缃戦〉璁捐銆佸浘鏍囥佸唴瀹规湭缁忓崗璁巿鏉冪姝㈣浆杞姐佹憳缂栨垨寤虹珛闀滃儚锛岀姝綔涓轰换浣曞晢涓氱敤閫旂殑浣跨敤銆